| 释义 |
根据我国原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5]2404号文件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5]2136号文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7]20号文件,注册商标的大概费用如下: 1、受理商标注册费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30元)。 2、补发商标注册证费500元(含刊登遗失声明的费用)。 3、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500元。 4、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1000元。 5、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250元。 6、受理商标评审费750元。 7、变更费250元。 8、出具商标证明费50元。 9、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1500元。 10、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1500元。 11、商标异议费500元。 12、撤销商标费500元。 一、商标续展官费减半是从什么时间开始实施的 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1、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收费标准,由1000元降为500元。 2、变更费收费标准,由250降为150元。 3、对提交网上申请并接受电子发文的商标业务,免收变更费,其他收费项目,包括受理商标注册费、补发商标注册证费、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受理商标评审费、出据商标证明费、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商标异议费、撤销商标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按现行标准的90%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