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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国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是什么?
释义
    继承顺序按照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进行。第一顺序继承人优先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仅在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继承。子女包括各种类型的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各种类型的兄弟姐妹。
    法律分析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拓展延伸
    我国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及相关法律规定
    继承顺序依次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首先,配偶享有第一顺位继承权,即配偶继承全部财产的一半。其次,如果有子女,则子女与配偶平分剩余财产。如果没有子女,但有父母,父母享有继承权。最后,如果没有配偶、子女和父母,则由兄弟姐妹继承。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继承人是未成年子女,继承财产将由法院指定监护人管理,直到子女成年。此外,根据具体情况,继承人也可以通过遗嘱进行继承安排。以上是我国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及相关法律规定的概述。
    结语
    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依次享有继承权。配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较高的继承权。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继承财产。未成年子女的继承财产将由法院指定监护人管理,直到子女成年。根据具体情况,遗嘱也可以进行继承安排。以上是我国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及相关法律规定的概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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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17: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