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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协助义务?
释义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有协助义务,不履行则承揽人可催告履行并顺延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可解除合同。定作人对承揽过程中的损害不承担责任,但若有过失则需赔偿。承揽人一般承担损害责任,定作人责任为例外,取决于其是否有过失。
    法律分析
    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揽合同定作人的责任,承揽合同定作人的义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在承揽合同中,发生人身财产损害由承揽人承担责任为一般原则,定作人承担相应责任为例外。定作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在于其是否具有定作、指示或者选任中的过失。
    拓展延伸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协助义务:责任与限制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协助义务是指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在委托他人完成特定工作或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需要向承揽人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定作人的协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信息、材料和资源,协助承揽人顺利履行合同。然而,定作人的协助义务也存在一定的责任与限制。定作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协助义务,但也有权要求合理限制。例如,定作人可能受制于时间、成本或其他合理因素,无法提供某些协助。因此,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协助义务应当在责任与限制之间平衡,以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和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协助义务是确保承揽工作的顺利进行,定作人有责任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如果定作人未能履行协助义务导致承揽工作无法完成,承揽人有权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如果定作人逾期未履行,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对第三人或自身造成的损害,定作人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定作人在定作、指示或选任方面存在过失。定作人的协助义务在合理限制范围内进行,以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和双方权益的平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有哪些义务
    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的义务:1、按照约定提供材料的义务;2、协助工作的义务;3、验收工作成果的义务;4、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的义务。
    承揽合同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是什么
    承揽合同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是指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享有任意解除权,但是如果因为定作人任意解除合同给承揽人造成了损失的,承揽人可以要求定作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承揽合同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是什么
    承揽合同定作人享有任意解除权。法律规定是: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定作人未履行付款义务时承揽人权利是什么
    定作人未履行付款义务时承揽人权利是留置权。根据法律规定,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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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4 14: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