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揽人造成第三人损失谁负责,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如果承揽人在工作中对第三方造成损害,是否需要赔偿要根据定作人是否有过错来判断。如果定作人没有过错,则承揽人需要负责赔偿损失;如果定作人有过错,如中途变更工作内容或强令指挥,导致第三方损害,定作人需要承担全部或按过错比例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承揽人在工作过程中若造成第三方损害,责任归属需根据定作人是否有过错来判断。依照合同法规定,若定作人无过错,则由承揽人负责赔偿损失;若定作人有过错,如中途变更工作内容,或强令指挥导致损害,定作人需承担全部或按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该内容由 任瑞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