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车险代位追偿条件有哪些 1、车险代位追偿条件如下: (1)事故属于保险责任的范围; (2)投保了车损险; (3)事故责任明确,有第三责任方,且被保险人未放弃索赔权; (4)第三责任方拒绝或无力赔偿; (5)第三责任方故意拖延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二、不能申请代位追偿的情况有哪些 1、案件事故责任不明; 2、未投保机动车损失险; 3、前期被保险人已全部放弃向致害人或其保险公司主张赔付的权利; 4、前期被保险人已从致害人或其保险公司获得了全部赔付的; 5、被保险人拒不提供被追偿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