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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出售条件是什么?
释义
    出让土地才能买卖,但以下房屋不可买卖: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2.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限制的;3.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未经共有人同意的共有房地产;5.权属有争议的;6.未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其他法律禁止转让的情形。
    法律分析
    主要是出让土地才能买卖,下列这些房屋不可买卖:(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房屋交易所需的合法文件有哪些?
    房屋交易所需的合法文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抵押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转让登记证明等。房屋所有权证是房屋所有人合法拥有房屋的证明,不动产权证是对土地和房屋的权属证明。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权的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房屋建设合法性的证明。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是房屋建设符合规定的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抵押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是房屋交易过程中的法律文件。房屋转让登记证明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依据。这些合法文件在房屋交易中起到确保交易合法性和权益保护的重要作用。
    结语
    合法的房屋交易离不开合适的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抵押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转让登记证明等都是确保交易合法性和权益保护的必要文件。但需注意,一些情况下房屋不可买卖,如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限制房地产权利等。合理使用这些文件,才能确保房屋交易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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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7: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