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还贷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还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需要提取证明。要个人先向自己的的在职单位进行申请,然后再由在职单位根据申请情况进行核实,核实过后开具提取证明。 一、南通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应首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然后持相关的提取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该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3日内,根据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进行审批,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职工在申请时所应提交的提取证明材料,除包括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形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所需材料:(一)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期房: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现房:购房合同、不动产发票、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发票。二手房:房屋买卖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发票。建造(翻建)自住住房:a.国有土地使用证;b.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c.施工许可证。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在地县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终止劳动关系的文书,民营企业(含外资企业)单位开具的辞退证明。 二、成都市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的材料,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同的房屋提取公积金时候准备的材料也有不同,建议要根据自己的需求来办理办理。主要有以下几项: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共有人身份证,在户籍所在地购买房屋,应当提供户口本和复印件;在工作所在地购买房屋,应当提供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和营业执照;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取公积金要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才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三、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大致流程 1、提出申请: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向职工出具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等待通知: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相关分支机构办理提取审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办理提取手续:审核通过,携相关材料到对应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只要手续没有问题,就能正常提取公积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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