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中如何认定借贷关系真实性 |
释义 | 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归还借款时,应当证明的事实包括两个方面: 1、双方就借贷法律关系达成合意; 2、出借人实际向借款人交付了出借款项。 一、自己写了借条没拿到钱怎么办 自己写了借条没拿到钱,借款法律关系并未真正生效,借款合同没有成立生效。 因为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即除了出具借条外,还需要有借款的实际交付,即出借人需要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款项交付凭证才能真正证明借贷关系的生效。你出具了借条,但对方未实际交付资金给你,借贷关系并未实际生效。 二、没有欠条,只有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起诉吗 根据法律规定,借据不是认定借贷关系发生与否的唯一证据,往往需要综合出借人的经济能力、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交易习惯、交付凭证、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进行判断。 一方面,在只有借据、借款合同作为孤证的情况下,尤其是涉案款项金额较大,如果出借人不能证实已经交付了出借款项或者不能证明交付的款项属于借款性质; 出借人的诉讼请求很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另一方面,在没有书面借据、收据的情况下; 出借人有支付凭证以及其他证据如原始的微信聊天记录、往来短信、电话录音等,也可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实借贷事实的发生。 三、欠的利息可以起诉吗 如果借贷双方明确约定了利息,出借人则可以依照约定起诉要求借款方支付借款期内利息,如有迟延还款行为,也可以要求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起诉民间借贷时不仅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本金,根据情况还可以要求借款方支付相应的利息。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民间借贷中利息种类,包括两种:一种是“借用期内利息”,这种情况是指出借人因借出金钱而从借款人处得到本金以外的金钱,是有偿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使用借款的代价,借款人的主要义务是向出借人还本并支付利息,是约定借款期内的利息。另一种是逾期付款后应付的利息,即借款人到约定的还款日仍未还款,会给出借人造成利息损失。首先,借贷当事人没有约定借期利息的,该民间借贷应当视为无偿合同,出借人无法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但是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超过约定借用期限,仍未还钱,出借方就可以要求对方支付逾期支付期间的逾期付款利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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