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沈阳地区生育保险的费用大概是多少? 1.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分娩的(含妊娠28周及以上引产,下同),可享受生育住院医疗费补贴和产前检查补贴待遇;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连续缴费满10个月(补缴时间不计算)后分娩、流产、引产的,还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2.男职工:其未就业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分娩的,可享受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和产前检查补贴待遇;连续缴费满10个月(补缴时间不计算)后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享受男职工护理假工资待遇。 3.外国籍职工:可享受生育住院医疗费补贴、产前检查补贴及生育津贴待遇(不包括晚育奖励津贴及计划生育相关待遇),最多享受2次。 4.参加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的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分娩的,可享受生育住院医疗费补贴和产前检查补贴待遇;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 5.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分娩的,可享受生育住院医疗费补贴和产前检查补贴待遇。 6.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就医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中需个人负担的费用,可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 7.参保人员在国外、港澳台发生的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二、沈阳不予支付生育保险的费用 哪些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1)计划外分娩或非婚生育的费用; (2)因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的费用; (3)因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吸毒、他伤、其他违法行为和医疗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造成妊娠终止的医疗费用; 涉及婴儿的医疗、护理、保健等费用; 超出生育保险规定范围的其他费用。 法律依据:《沈阳生育保险参保指南》四、生育保险待遇 1.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分娩的(含妊娠28周及以上引产,下同),可享受生育住院医疗费补贴和产前检查补贴待遇;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连续缴费满10个月(补缴时间不计算)后分娩、流产、引产的,还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2.男职工:其未就业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分娩的,可享受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和产前检查补贴待遇;连续缴费满10个月(补缴时间不计算)后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享受男职工护理假工资待遇。 3.外国籍职工:可享受生育住院医疗费补贴、产前检查补贴及生育津贴待遇(不包括晚育奖励津贴及计划生育相关待遇),最多享受2次。 4.参加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的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分娩的,可享受生育住院医疗费补贴和产前检查补贴待遇;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 5.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分娩的,可享受生育住院医疗费补贴和产前检查补贴待遇。 6.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就医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中需个人负担的费用,可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 7.参保人员在国外、港澳台发生的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