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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报警一定要回执单吗
释义
    报警后一定有回执单。公民在报案后,派出所在接受报案的,办事人员应当填写填写《接受案件回执单》,并及时送达报案人和案件主管部门,派出所没有按规定填发回执单的,报案人以向派出所负责人索要回执单。
    一、报案是去派出所还是公安局
    都可以。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两者的职能完全一致。
    办案区别:
    如果是刑事案件,无论派出所还是公安局接受报案,都会移交刑警队。
    如果是经济、民事纠纷,公安局一般移交给派出所,如果去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就直接受理了。
    公民到公安局报案需要以下程序:
    1、报案,一般应按“属地原则”以书面或口头向案件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提出;
    2、口头报案应当接受民警的询问,并制成笔录;
    3、报案应如实反映情况和线索,不得夸大事实或诬告,诬告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4、报案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保障本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5、报案如果不愿公开自己姓名和报案的行为,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为其保密;
    6、如所报案的案件非刑警支队管辖,有权要求接待人员作出说明和指导到相应部门报案。
    二、没有报警回执单是没立案吗
    报警了没有给立案回执单的话是不合法的,因为无论公安机关是否决定立案都应该给报案人以回执单,在回执单上要告知当事人公安机关的具体决定。但是,有回执单也并不一定就代表着公安机关是立案了,有些情节显著轻微的违法行为根本就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不会立案的。
    三、派出所报案没有结果怎么办
    派出所报案处理没有结果,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对接受过程录音录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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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9:4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