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运人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
释义 | 承运人的免责事由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不可抗力。即无法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货物的自然属性或合理损耗。 3、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 承运人按照约定运输的义务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在旅客运输中,承运人的义务是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运输旅客。保障乘客的安全。 承运人迟延运输或者有其他不能正常运输情形的,应当及时告知和提醒旅客,采取必要的安置措施,并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 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 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 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办理。 5、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承担适当的责任。 6、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特殊侵权纠纷的情形有: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 (2)雇员受害赔偿纠纷; (3)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 (4)产品责任纠纷; (5)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 (6)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 (7)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 (8)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 (9)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 (10)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 (11)驻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 (12)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 (13)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14)侵害未成年人接受教育权纠纷。 (15)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 产品责任的免责事由制 《产品质量法》第41条第二款规定,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托运人和承运人的区别 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托运人是指将货物托付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运送到指定地点,向承运人支付相应报酬的一方当事人。 承运人与托运人的区别在于:承运人就是实际运送货物的人,托运人是委托承运人运送货物的人。 《海商法》第47条规定,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并使货舱、冷藏舱、冷气舱和其他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 承运人责任险的赔偿范围是哪些呢? 承运人责任险赔偿承运人承担的货物损失依法律或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系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货物本身的价值、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标准赔偿,保险人在赔偿限额的条件下亦按此标准承担责任,若有免赔额时,还应先扣除免赔额。 《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