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案流程及其要求 |
释义 | 法律分析:立案的流程; 1、接受: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人员或材料的接待和收留的活动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要求他们实事求是,忠于事实,忠于法律,但是,诬告不同于错告。因为诬告是行为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无中生有地控告他人犯罪的行为;错告,则是行为人由于认识上的错误而致使所告之事与事实有出入。两者的性质截然不同,前者属于故意行为,对此应当根据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后者应当向他讲明情况,让其接受教训,而不应追究法律责任。 2、审查: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已经接受的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其任务是正确认定有无犯罪事实的发生,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打下基础。 3、处理:公安司法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和必要的调查后,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立案要求: (一)首问责任制度 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对于来法院办事的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要求,无论是否属于自己职责范围,都要争取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群众来诉来访时,在岗被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一次性告知制度 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办理业务所需要的手续及材料,避免群众多次往返,增加不必要的麻烦。 (三)办事公开制度 诉讼服务中心各窗口职责、内容、方式、程序、条件、时限与纪律等向来访群众公开,接受来访群众监督。 (四)文明接待制度 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接待当事人应当文明礼貌、热情周到,展现法院法官良好形象,尽量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避免与其发生冲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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