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管是否有权执法? |
释义 | 城管无执法权,只能乱收费。根据行政处罚法,城管没有行政处罚权。部分大城市可能通过地方立法授予局部城管立法权,但并不代表全国各地城管都有执法权。 法律分析 一、城管有执法权吗 城管不是公检法机关,没有强制执法权。目前,法律没有赋予城管强制执法权,同样,也没有罚款权.所以城管总是收费,从来不罚款,可以说是乱收费。 二、关于执法权问题 1、关于城管局的执法权问题。 执法主体有三种:法定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法定机关委托行政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根据国发〔2002〕1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各省政府是否给区市城管局授权应当有文件依据,即使授权,区城管局的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不具备授权执法主体资格。 2、有的大城市通过地方立法,授予城管立法权,只是局部城管有执法权,不代表全国各地城管都有权执法。 拓展延伸 城管执法权限的法律界限及实际应用 城管执法权限的法律界限及实际应用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城管在城市管理中具有一定的执法权力,以维护城市的秩序和环境。然而,这些权力也受到法律的限制和约束。在实际应用中,城管执法应遵循合法、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城管应严格依法行使执法权力,避免滥用职权和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应注重与市民的沟通和协商,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综上所述,城管执法权力的法律界限和实际应用是一个需要平衡各方利益的问题,需要依法行使权力,维护社会秩序的同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结语 城管执法权的法律界限和实际应用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城管在城市管理中具有一定的执法权力,以维护城市的秩序和环境。然而,这些权力也受到法律的限制和约束。在实际应用中,城管执法应遵循合法、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城管应严格依法行使执法权力,避免滥用职权和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应注重与市民的沟通和协商,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综上所述,城管执法权力的法律界限和实际应用是一个需要平衡各方利益的问题,需要依法行使权力,维护社会秩序的同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n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四条 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依法公开,供公众查阅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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