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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生命健康权有哪些内容?
释义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也是其他权利的基础。保护生命健康权是法律部门的共同任务,非法侵害要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自卫权和请求权是公民保护生命健康权的两种方式,自卫权是指公民为保护自己的生命或健康采取措施,请求权是指公民或其亲属要求加害者停止侵害并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生命健康权。生命权指的是公民不受非法剥夺生命的能力,而健康权则是指公民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生命与健康是公民享有一切权利的基础,如果生命健康权得不到保障,那么公民的其他权利就无法实现或很难实现。
    保护生命健康权,是刑法、民法、行政法等许多法律部门的共同任务。非法侵害公民的生命健康权,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为保护自己的生命和健康,公民可以行使自卫权和请求权。自卫权是指公民当自己的生命或者健康受到正在进行的危害或者即将发生的危险时,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自卫,如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请求权是指当公民的生命或者健康受到不法侵害时,其本人或其亲属有权要求加害者停止侵害,并请求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加害者的法律责任。
    结语
    保护生命健康权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实现其他权利的基础。公民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和健康,同时也要保护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如果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公民可以行使自卫权和请求权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自卫权是指公民在生命或健康受到威胁时采取的自卫措施,而请求权则是指公民或其亲属请求司法机关追究侵害者的法律责任的权利。因此,保护生命健康权不仅是法律部门的共同任务,也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依据
    (一)参加规范化培训、进修、对口支援、会诊、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慈善或者其他公益性医疗、义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九条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一条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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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1: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