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可以,欠缴取暖费滞纳金,相当于欠缴物业费的一种情况。这主要取决于业主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严格来说,这里的滞纳金本质上其实是违约金,因为欠缴物业费违反了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如果合同中有关于滞纳金的条款,按合同约定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物业管理单位不得擅自收取。拖欠物业费是很可能需要支付滞纳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需看《物业管理合同》的具体约定,一般是约定为千分之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