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孩子极度不关心,甚至影响孩子的健康,这样的单亲妈妈是否有能力抚养孩子 |
释义 | 夫妻双方可以共同抚养孩子,但是不能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夫妻双方离婚后,经过一致协商决定共同抚养孩子的,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表明双方共同抚养孩子。对于离婚后夫妻共同抚养孩子或者轮流抚养孩子的行为,人民法院是准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这样的单亲母亲是否有抚养孩子的能力,对孩子极度不关心,甚至影响孩子的健康 一般情况下,单亲家庭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抚养权跟是否属于单亲家庭没有直接的联系。只要单亲家庭的一方在工资、工作和生活环境等条件上占据优势,并且可以提供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有利条件,为孩子争取到最大的效益。那么法院就极大可能会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该方。反之则很难争取到抚养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单亲无能力抚养两个孩子? 没能力抚养子女的解决方式:抚养孩子是每位父母的法定义务同时子女享有被抚养和受教育的权利。当父母没有抚养能力可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收养关系,也就是说孩子被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的,孩子与被抚养人不形成养父母、子女关系,孩子与生父母也不丧失父母子女关系。但是如果由其他人抚养则收养人需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需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且需年满三十周岁,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孩子改名对抚养权有没有影响,有孩子抚养权可以给孩子改名么 孩子改名对抚养权没有影响。因为孩子改名通常跟争取抚养权是没有任何联系的。只要满足条件,就可以获得抚养权: 1、和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因患重病,或由于伤残无力抚养子女; 2、和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不利子女身心健康; 3、八周岁以上的末成年子女,愿跟随另一方生活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单亲家庭,孩子抚养问题 单方面离婚的,儿女不满两周岁的以让母亲直接抚养孩子为原则,将抚养权判给母亲;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孩子愿意和谁生活,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就将抚养权判给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您好离婚5年现在由于男方对孩子不好,不能按时给孩子生活费影响孩子的心理健康,我想要回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要回抚养权的条件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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