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未签合同受伤了算工伤吗 |
释义 | 首先,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其次,劳动在试用期内受伤的,即使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也都应由单位承担。 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们申请工伤认定。住院治疗所需医疗费用、陪人费、生活费等都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一、工地受伤达不到伤残怎么赔偿 工地受伤达不到伤残的赔偿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一、工伤赔付的标准是: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工伤鉴定流程: 1、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诊断书; 2、有关部门收到申请之后,对资料进行审核; 3、有关部门根据提交的资料以及实际情况做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总而言之,在建筑土地工作过程中受伤的,工地的施工方要为受伤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再做伤残的鉴定,具体的赔偿要依据鉴定结果而定。 二、工伤发生时,公司的赔偿是什么 工伤发生时,公司的赔偿是: 1、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2、残疾职工按月领取的残疾津贴; 3、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 4、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本单位负责。单位未安排护理的,由单位支付护理费。一般可参照当地护理人员同级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支付; 5、不参加工伤保险的费用。用人单位在工伤保险期间未参加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的全部费用; 6、不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的费用。用人单位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诊断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单位支付工伤待遇有哪些 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包括: 1、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经批准转诊到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住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但最低工资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3、伤残等级为五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70%和60%的伤残津贴。残疾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补足差额; 4、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统筹上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5、用人单位应当参加但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6、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期间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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