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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已签订好的赠与合同还可以公证吗
释义
    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但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也不禁止。赠与人赠与的房屋必须是赠与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如果赠与人赠与的房屋属于赠与人与配偶(或者其他人)共有的财产,赠与人应当与配偶(或者其他人)共同签订赠与合同并共同申办公证或者取得共有人的书面同意。签订赠与合同必须是出于自愿,必须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因为恶意串通或者受到欺诈、胁迫等原因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则可能导致赠与合同无效,公证处可以撤销公证书。不得以签订赠与合同的方式逃避税收或者履行其他法定义务,否则,因此所导致损失及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公证处可以撤销公证书。如果赠与人的真实意思是将所赠与的房屋仅赠与给受赠人个人所有,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那么赠与人应当明确地将“所赠与的房屋仅作为受赠人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的意思表示写入赠与合同。赠与合同公证书收到后,需要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要马上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如赠与物为房产、车辆、股权等财产需要到相关部门去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如不及时接受赠与物,不及时去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一旦出现预料不到的后果由当事人自已负责。如将房产赠与未成年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后,监护人除非为未成年人利益不得处分该财产。赠与合同公证的形式,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以及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公证文书表现形式。自1992年4月1日起施行的《赠与公证细则》第4条第1款规定:“办理赠与公证,可采取证明赠与人的赠与书,受赠人的受赠书或赠与合同的形式。”撤销赠予的条件是什么
    1、无因撤销的行使条件。
    (1)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
    (2)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3)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
    (4)只能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
    2、有因撤销的行使条件
    (1)受赠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2)应当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3)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3、继承人或监护人撤销赠与的条件
    (1)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2)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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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4:4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