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将房屋过户给继承人 |
释义 | 房屋过户流程包括三个步骤:注销户籍和死亡证明手续、继承权公证和房屋过户登记。首先,需要在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注销户籍和死亡证明手续。接着,需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最后,才能进行房屋过户登记。 法律分析 老人过世时,房屋过户的流程如下:首先,需要在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注销户籍和死亡证明手续。接着,需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最后,才能进行房屋过户登记。 结语 房屋过户流程较为复杂,需要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和死亡证明手续,再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最后才能进行房屋过户登记。因此,继承人需要仔细了解流程并准备相关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完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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