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法中组织卖淫罪的立案标准: 1、行为人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即将分散的卖淫人员纠集、控制起来,管理、安排她们进行卖淫的意思; 2、行为人实施了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