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车损鉴定不认可怎么办? |
释义 | 对车损鉴定不认可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的认定书复核期限为三日。当事人对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中,鉴定意见不具备规定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重新检查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查、鉴定事项、重新检查、鉴定以一次为限。 二、刑事鉴定费用由谁承担案例 刑事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当事人自行鉴定的除外。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七条 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 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 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作为公安机关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的,应当将诊断证明结论书面告知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 违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复印件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同一行政案件的同一事项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当事人是否申请重新鉴定,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办理。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决定重新鉴定。 第一百条规定, 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当事人自行鉴定的除外。 三、交通事故复议后交警什么时间内会重新认定 交通事故复议后,交警一般会在十天内重新认定。分析如下: 1、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2、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送达各方当事人,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交通事故责任复议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当事人死亡的,须递交由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5、委托申请的,须递交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或所委托律师的律师执业证的复印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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