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先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是一个概念吗? |
释义 | 先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其实是同一个概念。即在有履行顺序的合同中,赋予后履行一方的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其请求履行的权利。 一、债务人是不是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债务人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二、先履行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合同如何区别 先履行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合同有以下区别: 1、两种抗辩权意义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意义在于保护双务合同中双方未履行顺序的履行利益。先履行抗辩权反映了后履行义务人的履行利益,主要是指期限利益和顺序利益; 2、规则不同,同时抗辩权的履行不是对违约的抗辩,而是对违约的抗辩。双方在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时,均未违反合同约定,即合同义务。权利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时,认为对方违反合同义务,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履行合同义务。因此,履行后的当事人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3、行使权利的主体不同,对于不分顺序履行合同顺序的双方,双方都有权同时行使抗辩权,而先履行抗辩权则有权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方合同中行使后履行人,而不是双方都行使; 4、产生差异,因要求同时履行而产生抗辩权,而先履行抗辩权是由一方要求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履行而产生的。 三、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主要有几种 合同履行中有三种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的当事人应当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有权在对方未履行之前拒绝对方要求履行合同。 2、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的,另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3、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不能或者可能不能履行义务的,可以在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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