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金是否能全额退还?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87条规定,如果买房人无理由不想买,定金不能退;而如果卖房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分析 1,买房人无理由不想买,定金不能退。2,卖房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拓展延伸 定金退还政策解析:权益保障与法律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定金的退还问题涉及到消费者权益保障和商家经营规范。一般情况下,如果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支付了定金,但由于某种原因无法继续交易,消费者有权要求全额退还定金。这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商家任意扣留定金。 然而,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下定金可能无法全额退还,例如消费者违约或存在合同约定的非退还情况。此时,商家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扣除一定比例的定金作为违约金。 总之,定金的退还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消费者在遇到退还争议时,可以咨询律师或相关部门,以维护自身权益。商家也应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定金退还政策合理、透明,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定金的退还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一般情况下,如果买房人无理由不想买,定金不能退;而如果卖房人不履行合同或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定金退还政策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商家应遵守法律规定,确保退还政策合理、透明。如有退还争议,建议咨询律师或相关部门,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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