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合同盖合同专用章和公章都可以。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正式合同,其签订生效标志着双方劳动关系的正式确立,需要劳动者本人的签字确认,以及用人单位的公章确认。劳动合同专用章、人事专用章或人事部印章属于内部章,需经过用人单位授权后,在劳动合同书上加盖这些印章才有效。但该印章须经过公安机关备案,并按公开的形式经过公示。 一、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区别 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区别如下: 1.使用范围不同: (1)公章适用范围广泛,涵盖合同章; (2)合同章只能在合同上有用,不能办其他事。 2.执章人不同: (1)一般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掌,法定代表人如果把法定代表人章与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为; (2)合同专用章可由法人执掌,也可由专门的合同人员负责保管。 3.管理部门不同: (1)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法律部门,公司公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 (2)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 4.权力和确认力不同: (1)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 (2)合同章是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 5.刻制不同。 二、公司合同专用章怎么办理 公司合同专用章的办理如下: 1.合同专用章的办理机构是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局。 2.合同专用章办理时需要的文件资料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及该证件会在办理机构现场核实相应的原件。具体的证件资料要求以当地办理机关要求的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