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合同要盖合同章还是公章由订立合同的当事人约定。公章是法定名称章和冠以法定名称的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业务专用章;合同章是在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代表的是单位主体资格的证明。公章有时候也可以代替合同章,具体的使用由当事人自主约定。 法律依据:《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印章指公章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 本办法所称公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机关、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定名称章和冠以法定名称的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业务专用章。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