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居住证如果在到期前1个月内,携带居住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照片等资料前往当时办理居住证的机构申请办理续办即可。 2、如果到期超过1个月,就需要带上本人身份证,照片,单位证明,居住证明等资料重新申请办理新的居住证。 3、居民如果更换了住处的话,还需要携带“房屋租赁合同”到实际居住地所属机构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