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传销罪的界定如下: 1、传销罪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2、并非所有传销行为都构成犯罪。情节一般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3、只有传销行为严重的,才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还应区分传销罪和直销活动中的违规行为。直销行为中夸大直销员收入、产品功效等欺骗、误导行为的,由直销监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不视为传销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