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会有案底,而且所在地公安机关还会列为重点管理人员。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定情形下,可以封存犯罪记录。对于撤案,应当由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按法定程序进行。 案底仅仅是指的是记录犯罪行为的档案材料,并不包括违法的材料或者说这些违法材料也会被公安机关记录在案但并不会记录到档案中去,从法律角度看,这里的案底应该作狭义解释。 案底本身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我国没有规定案底(前科)撤销制度,并且有了案底的人是不能入伍的,在就业的时候,是不能报考公务员,也不能参加司法考试;在企业中应聘的时候,负有如实报告犯罪记录的义务,这可能会影响被录用的机率。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