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如何处理无产权证的安置房分割问题? |
释义 | 安置房无产权证分割原则:根据财产情况,法院会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判决给一方,获得房子的一方需按市场价值和出资比例补偿另一方。没有房产证的拆迁补偿:1.已办理相关手续可享受补偿;2.违章房屋视具体情况享受补偿,但需遵守附加条件;3.未接受补办手续需自行承担,只能按建筑材料残存价值补偿。 法律分析 一、安置房无产权证法院如何分割 1、安置房无产权证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分割,人民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给一方,获得房子的一方要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值和一方在这个房子所占的出资比例对另一方进行相应价格的补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拆迁可以得到赔偿吗 没有产权证具体又分为以下的几种情形; 1、各种证件以及手续齐备的,只是还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的。 这种情况的话,房屋的所有权人就不用那样担心了,因为房屋是属于合法的私人建筑。按照法律也应该享受到国家规定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以及待遇。而缺失的产权证不需要补办,只是在发放安置费的时候会扣除掉其办理产权费时应该上交的费用。 2、证件或者手续不齐全的违章房屋。 在此情形下有些还是能够享受到一定对应的补偿费用,可是有些则可能比较悲催了。 (一)房屋的所有权人乖乖地缴纳了城市土管、规划部门的罚款,补办了有关所需的手续,仅仅因房屋属拆迁范围,房屋产权证没有办法办理的。违章建筑就会变为合法的建筑,拨的云开见月明,房屋的所有人砰砰乱跳的小心脏就能够回归原处,安心享受法定有效的房屋补偿安置待遇了。可是如果处罚决定有附加的条件,那么仍需要根据附加的条件执行,是享有货币补偿待遇或者是安置待遇就要看附加的条件是怎么样规定的了。 (二)房屋的所有权人不接收处罚补办手续的。这种情况就会稍显麻烦,房屋虽然并没有严重地违反城市规划,但是也不算合法的建筑,不遵循法律程序办事的后果就是要自己承担。此时仅能按照建筑材料残存的价值进行补偿而非建筑物的实际价值。 结语 针对安置房无产权证的分割问题,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进行判决,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获得房子的一方需按照市场价值和在房子中的出资比例对另一方进行相应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拆迁,根据情况不同,可能享受到补偿,但违章房屋可能需要缴纳罚款并补办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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