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本上已婚如何办理?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婚姻状况的变更及所需携带的证明材料。婚姻状况分为未婚、已婚(有配偶)、丧偶、离婚四类,变更婚姻状况需要携带不同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离婚证等。当事人需要携带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以便进行相应的更改。 法律分析 根据相应要更改的状态来提供。婚姻状况指的是反映每个人在一个地区内的婚姻状态,婚姻状况一般分为未婚、已婚(有配偶)、丧偶、离婚四类。 变更婚姻状况信息时,当事人要携带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 1、由未婚变更为已婚,还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由已婚变更为离婚,要携带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法院离婚的要提交民事调解书、已生效判决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由已婚变更为丧偶,要携带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及配偶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拓展延伸 婚姻状况如何更改? 婚姻状况的更改,一般指的是离婚或者丧偶后配偶信息的变更。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离婚的,原婚姻关系消灭。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者母方抚育,均为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双方对子女享有平等的抚养权,任何一方不得阻止或者阻碍另一方行使抚养权。父母双方可以就子女的抚养达成协议,协议未达成或者协议后不履行的,受影响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者母方抚育,均为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双方对子女享有平等的抚养权。因此,婚姻状况的更改并不会影响子女的抚养权。同时,父母双方也可以就子女的抚养达成协议,协议未达成或者协议后不履行的,受影响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婚姻状况的更改可能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法律咨询和处理。如果需要变更婚姻状况,应当依法进行办理,如离婚需要双方协议离婚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丧偶后配偶信息的变更也需要依法进行办理。 结语 婚姻状况是反映每个人在一个地区内的婚姻状态,分为未婚、已婚(有配偶)、丧偶、离婚四类。变更婚姻状况信息时,当事人需携带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由未婚变更为已婚,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已婚变更为离婚,需携带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法院离婚的要提交民事调解书、已生效判决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已婚变更为丧偶,需携带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及配偶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19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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