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宫切除几级伤残 |
释义 | 子宫切除于未婚生育妇女是五级伤残;于已婚生育的妇女是七级伤残。 子宫切除对于一个女人来说,都是不可磨灭的伤痛,子宫切除是可以定伤残的。 子宫切除,根据不同情况,可能有所区别。如果属于未婚生育过的妇女,可以鉴定为五级伤残,如果属于已婚生育过的妇女,可以鉴定为七级伤残。还有其它的特殊情况,比如是否有子女等原因,建议到伤残鉴定部门咨询。 伤残等级评定要根据受害人身体损害的具体情况判断,一般而言,只是切除或修补部分的子宫的伤情属于十级伤残,如果受害人的伤情十分严重,需要子宫整个的切除以至于子宫的器官功能性完全受损,则可以达到五级伤残。 法律依据: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一条 本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五条 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我国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为重伤的鉴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第二条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 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 损伤程度包括损伤当时原发生病变、与损伤有直接联系的并发症,以及损伤引起的后遗症。 鉴定时,应依据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及其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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