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三侨子女是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的总称。 认定三侨生的条件是国定居不满7年的归国华侨子女,回国定居的华侨子女,回国定居的在国外出生的中国公民子女。 三侨子女的优待包括: 1、中考、高考可享受加分照顾,这些加分照顾政策根据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2、在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费,可以参照当地居民子女办理入学手续,免缴学费和杂费; 3、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还可以参加华侨子女联招考试,享受更多的升学优惠政策; 4、报考大专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时,统考成绩达到当地规定的分数线,可照顾录取; 5、报考暨南大学和华侨大学时,统考总分略低于当地规定分数线的,可根据情况照顾录取; 6、高考未被录取的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如愿继续报考,可留原校补习一年; 7、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中学(包括重点中学)、职业学校时,应给予适当照顾; 8、对归侨、归侨子女报考技工学校、电视大学、函授大学、夜大学,要求相关学校在不影响教育质量的前提下,对他们在录取标准上适当给予照顾; 9、本着与内地学生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对华侨、台湾、港澳青年进入普通学校进行进修、插班、旁听学习给予适当照顾。 综上所述,三侨子女在中国接受教育可以享受到一些特殊的待遇和优惠,这也是中国政府为了吸引和留住人才而采取的一项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归侨、侨眷就业给予照顾,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升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照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