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除满足下述条件之一外,还须提交父母双方等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浙江省居住证》及其一方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指以杭州市区为居住范围,已办理居住登记并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规定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