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案件法院可以调取通话记录。 法院根据案情需要和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调取通话记录。但是调取通话记录没有用的,因只有通话记录,没有通话内容。如果需要证明另一方有外遇等情形时,通话记录起不到证据作用。 诉讼离婚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1、离婚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明。证明双方确实存在夫妻关系,包括离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 2、非自愿结婚的证明材料。比如买办婚姻、包办婚姻以及结婚时自己意志的证明。 3、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离婚多因为夫妻感情破裂,不论是人证、书证、还是分居证明,只要能证明感情破裂都可以用作证据。 4、近期谈判的离婚协议等。离婚时一般先采取协议离婚,所以很可能有最初达成离婚协议,而后对方反悔的情形。此种证物虽不能作为分隔财产的证明,但是能作为表达夫妻却有离婚意愿的证明。 5、子女状况。包括子女出生证明、户口证明,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意思表示。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案件法院可以调取通话记录嘛??离婚案件法院可以调取通过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