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购买房屋时一般需要提供户口本。在签订购房合同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材料,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时除上述材料外一并需要提供房屋转移登记申请表、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商品房初始登记证等。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第一款、第二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