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反国家保护植物规定会怎样? |
释义 | 这段内容介绍了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刑罚规定及处罚方式,以及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最高刑罚为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最高刑罚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两罪的刑罚可以被调整。 法律分析 一、关于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刑罚规定及处罚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七条的规定,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其刑罚包括: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如果情节严重,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刑罚可以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调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四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处罚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行为“情节严重”。 (1)非法采伐珍贵树木2株以上或者毁坏珍贵树木致使珍贵树木死亡3株以上的; (2)非法采伐珍贵树木2立方米以上的; (3)为首组织策划、指挥非法采伐或者毁坏珍贵树木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结语 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和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是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其刑罚规定和处罚方式也有所不同。前者刑罚包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后者则是指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行为,其刑罚规定和处罚方式与前者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修订):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收购、加工、运输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可以处违法收购、加工、运输林木价款三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修订):第六章经营管理第六十五条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原料和产品出入库台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修订):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租借采伐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证件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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