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要件有哪些 |
释义 |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有:该罪的主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主观方面是过失,客观方面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实施了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一、刑法中的非法采集血液罪 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在《刑法》中的正确表述应为非法采集血液罪或者采集血液事故罪。采集血液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主观方面是过失,客观方面是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了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主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血液的单位,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二、非法供应血液判多少年? 《刑法》规定的不是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而是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犯本罪的,应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的行为。 三、我国刑法对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如何认定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认定要件有: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收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反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健康的后果; 3、主体是特殊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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