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撤销和要约撤回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1、两者表现形式不同。 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到达(或刚刚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而要约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 2、两者发生的时间不同。 要约撤回是在要约尚未生效(或刚刚生效)时发生的。要约撤销则是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 3、两者要求的条件不同。 要约撤销关于不可撤销的规定,特别是要求受要约人不仅得“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而且要求“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而要约撤回没有这样的规定,只要要约撤回的通知先于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就可产生撤回的效力。 要约跟承诺的法律性质是不一样的,所以要约失效跟承诺失效的法定条件也不一样,承诺在送达要约人之前可以撤回,但是要约人已经收到的情况下,承诺是不能撤销的,承诺一旦送达要约人即发生法律效力,事实上,承诺的失效一般也会造成要约失效。 一、口头承诺撤回是指什么 口头承诺撤回是指承诺人在承诺生效前有权取消承诺。是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之后并且在承诺生效之前采取一定的行为将承诺取消,使其失去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因此,撤回的通知必须在承诺生效之前到达要约人,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撤回才能生效。如果承诺通知已经生效,合同已经成立,则受要约人当然不能再撒回承诺。 二、合同要约发出后还可以撤销吗 要约的撤销,是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后,要约人取消要约从而使要约归于消灭的行为。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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