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到征收补偿决定后,房屋还能提高补偿吗 |
释义 | 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之后,如果对补偿的内容及补偿的标准和面积不满意,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来进行,解决,一般来讲,如果对方的征地手续不合法,征地中存在众多的违法之处,那么通过打官司的途径是有很大的概率能够提升补偿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救济程序 在了解上述可能在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存在的违法点之后,百姓更应当了解的是具体的救济方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百姓在对补偿决定不服时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救济: 1.申请行政复议; 2.提起行政诉讼。 二、什么情况下会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必须要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那就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 1、此处的“达不成补偿协议”具体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意见不一致,无法签订补偿协议; 二是被征收人没有对补偿协议的内容明确提出不同意见,但始终不在协议上签字。 2、此处的“所有权人不明确”又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根据相关的权属资料查证无所有人; 二是所有权归属存在争议,尚未最终确定归属; 三是法律上的所有权人虽然明确,但所有权人下落不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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