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股东查阅权是指公司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一般主要涉及公司的财务问题,查询权和质询权是取得公司股份,具有公司股东资格,参与公司意图形成,股东与公司沟通;保证股东获得的广泛信息是否有效,避免欺诈和参与其活动投票。这种权利发生在股东地位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