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小孩已上户口,需小孩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如没上户口,需离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