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协议离婚有一方不带户口本可办离婚手续吗 1、协议离婚有一方不带户口本可办离婚手续。但不带户口本的,必须要出具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离婚登记。 2、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二、不符合离婚条件的能办离婚手续吗 不符合离婚条件是不能办离婚手续的。例如协议离婚的条件: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三十日后的三十日内,还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