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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生拔牙没拔干净算谁的责任
释义
    当事人拔牙若没拔干净的,可以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或者合同违约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一般建议双方协商处理。可以主张对方赔偿的有:重新治疗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必要的交通费、营养费等。也可以协商要求减少治疗收费等。
    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维权.
    1、如果是在医院,一般医院会有医疗纠纷的处理过程,可是依照医疗纠纷的处理过程来进行维权。
    2、如果是在一般的口腔诊所,则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向当地的医疗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赔偿。最后,因为拔牙相对来说不算大的纠纷,而诉讼过程相对比较长,为避免诉累,还是建议医患双方能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条 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第二条 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第三条 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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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5 2: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