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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传闻证据的概念和例外情况
释义
    

法律主观:
    


    传闻证据应当对应传来证据。传来证据为从原始证据派生出来的证据;而传闻证据指证人在本案法庭审理之外作出的用来证明其本身所主张的事实的各种陈述。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证人当庭作出的证言,经控辩双方质证、法庭查证属实的,应当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一条 证人当庭作出的证言,经控辩双方质证、法庭查证属实的,应当作为定案的根据。 证人当庭作出的证言与其庭前证言矛盾,证人能够作出合理解释,并有其他证据印证的,应当采信其庭审证言;不能作出合理解释,而其庭前证言有其他证据印证的,可以采信其庭前证言。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法庭对其证言的真实性无法确认的,该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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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2:4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