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签了行政拘留通知书不超过24个小时才会拘留。被决定为行政拘留的,说明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一定的后果,并且很严重,所以才会被决定用拘留的方式处罚。如果当事人对于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上一级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哪些情况下不适用行政拘留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十一条 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