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院为什么要先交2000 |
释义 | 应当是预交押金、这2000元是包含住院及手术费用的、多数情况下押金不够了是需要再缴纳的。因为在看病住院治疗的时候需要用钱,缴纳押金和医保卡可以方便扣款。医保的个人账户也就是医保卡内的余额,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可用于门诊费用的支付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的支付。 住院收的门槛费并非乱收费,国家有明文规定,是为了防止“小病大养”、“恶意住院”等问题。工伤住院费用由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先行垫付。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机构审核报销;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工单位支付。由于工伤治疗限定了药品目录等,超范围用药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一般情况下,不能报销的部分都是超范围的用药。但是你只要能证明属于抢救和治疗需要用药,不是本人或者家属自行做主用药,可以由医院出具证明,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工单位给予报销。医保“门槛费”是医保病人住院时必须缴纳的一笔钱,准确的称谓是“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或称“起付线”,它并非是社保部门或医院额外向住院患者收取的一笔费用,而是政府为参保人员报销医疗费用所划定的一条报账底线。国家明确规定,各地要按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确定起付标准。病人住院时所交的“门槛费”就是需要个人负担的部分,其目的是防止“小病大养”、“恶意住院”等问题。 具体来说,三甲医院:1400元;三乙医院:10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一级医院:200元。 在紧急情况下,有了这些钱就可以进行一系列的治疗措施,根据后续的治疗,进行多退少补,有医保的,最后按照报销比例报销。 虽然是办了医保支付,但是各地执行也不一,有的医院是出院时交剩余部分(扣除押金);有的医院是先交钱,出院时核算报销比例再退钱。且每个医院所要交付的押金都是不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