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登记买的房子离婚了怎么分 |
释义 | 没登记买的房子离婚的分配如下: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登记一方名下的、贷款购买的房子登记一方名下婚后以一方个人财产偿还房贷的,一方独自所有;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双方共同所有;婚前一方贷款购买的房子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房贷的,按揭部分双方共同所有。 一、夫妻结婚后买的房子归谁所有呢 夫妻结婚后买的房子归谁所有: 1、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但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 5、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二、离婚后婚前房子怎么分 离婚后婚前房子的分配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对于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并且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配;对于一方婚前贷款购买,婚后双方共同偿还房贷的,房产在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一方主张房屋产权的,则离婚时由产权一方对另一方给予相应的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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