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申请书要怎样写 |
释义 | 向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的,首先标题应写“取保候审申请书”。其次正文包含的内容有三:一、申请人的身份与联系方式,申请人的工作单位、姓名等二、申请事项应写明对犯罪嫌疑人某某的申请取保候审三、事实与理由:陈述为何要进行取保候审,阐述保证的条件。如果是保证金,则写出具体的数额如果是保证人,则写明保证人的身份。最后尾部及附项:致送机关的名称申请人签名,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如果有保证人的话,保证人也要签名。注明申请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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