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任何人、任何企事业单位都不想出现安全生产事故。不想出现此类情况,做好预防一些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前提基础。一、生产安全事故赔偿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待遇执行。具体情况咨询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电话:12333。会得到具体明确的答复的。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二、安全生产事故构成要件有哪些安全生产事故构成要件主要是(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课题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及劳动者的生命健康,重大公司财产的安全。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劳动者作为生产力中的决定性因素,对于经济社会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注重对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保护。我国政府历来坚持安全生产第一的生产方针,重视生产安全和安全生产。(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厂矿等企业事业单位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后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三)主体条件,是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及单位中,对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负有职责义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失职,造成重大事故的,可以直接依照本法规定追究他的他罪的刑事处罚。所以本罪的主题是主题中不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四)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在主观心态上只能表现为过失,所谓过失是指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在主观意志上并不希望发生事故,对于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则明知或者应当知道,有的甚至是劳动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多次责令改正而未改正。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的是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不肯在劳动安全劳动卫生方面进行投入。有的是是工作不负责任,疏忽怠慢,有的是心存侥幸心理,无论是属于哪种情况,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在具体量刑时可以作为租赁情节予以考虑。三、发生安全事故处罚多少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如何处罚,依据安全事故的等级而定,如果是重大安全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第九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渎职的管理人员,相关部门还会问责。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