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重疾险合同中没有明确排除主动脉手术,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理由不成立。在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应当明确告知保险条款以及具体的赔偿标准,同时也应当明确告知不保障的情形,如果保险公司未明确排除主动脉手术,则该手术的费用应当被覆盖在保险范围内。 法律依据: 1.《保险法》 第十九条 保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保险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保险标的、保险期间、保险费、保险责任和给付标准等内容。保险合同不得含有免除保险人责任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附加条件、免赔额、免责条款等。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第三款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不应当低于保险合同约定的最低保障标准。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所宣誓的事实负责,宣誓书作为民事诉讼的重要证据,应当受到法庭重视。 综上所述,如果保险合同中没有明确排除主动脉手术,则保险公司不得以该手术不在保险范围内为由拒绝赔付。 |